规章制度

渭南师范学院服务器托管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 :2016-03-28      来源 :       作者 :      浏览量 :


渭南师范学院服务器托管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校园网信息安全,使校园网更好地服务于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校指定信息办暨大数据协同创新中心提供服务器托管服务,即由信息办暨大数据协同创新中心提供恒温恒湿无尘机房存放相关单位的信息管理系统服务器。托管单位可通过远程方式对服务器站点数据进行修改和管理。

第三条为明确职责,规范管理,在服务器入驻前,使用单位必须与信息办暨大数据协同创新中心签订《渭南师范学院服务器托管协议》。

第四条在服务器入驻时,信息办暨大数据协同创新中心服务器管理员需严格遵守以下流程:

1、检查机器卫生状况,不洁服务器拒绝接受;

2、分配IP地址,并确保网络链接正常,按信息管理系统工作性质设置访问带宽;

3、填写《渭南师范学院服务器托管信息表》并归档;

第五条信息办暨大数据协同创新中心对托管服务器负有保管责任,不得擅自更改托管服务器的硬件与软件配置及数据。

第六条托管方的业务管理维护默认为远程管理方式。如果托管方需要现场操作,需到信息办暨大数据协同创新中心登记后,在技术人员陪同下进入托管服务器所在机房进行相关操作。托管方只能对所托管服务器进行操作,不得对机房内其它服务器进行任何操作。

第七条信息办暨大数据协同创新中心有权对托管服务器进行必要的监控,以保证校园网的正常运行。在紧急情况下(如服务器受到网络攻击,服务器中毒影响到校园网运行等),有权不通知先中断托管服务器的网络。

第八条在服务器发生一般故障时,服务器托管方管理员应及时通知网络信息中心技术人员,网络信息中心技术人员应做好登记工作。

第九条托管方需指定专人负责托管服务器的运行维护,并在办理托管手续时详细填写管理人员相关信息。若管理人员或相关信息(如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信息办暨大数据协同创新中心,否则因故障排除不及时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托管方承担。用户自行负责被托管服务器上安装的各类软件(操作系统、应用软件等)的介质和版权证明,并自行负责安装调试和日常维护,包括其服务器的硬件设备维护和系统程序的运行维护。托管方拥有被托管服务器的全部权限,信息办暨大数据协同创新中心不承担托管服务器的系统维护工作。

第十条托管方自行管理其托管服务器的操作系统、业务系统及相关数据,负责服务器操作系统补丁的及时更新,保管和定期更改口令(包括所有密码账户的保密及管理、系统端口的权限控制),备份重要系统数据。托管服务器管理人员在日常工作中,要加强对服务器的维护,及时查毒、杀毒,导入下载数据,对数据作备份等。服务器系统必须及时升级安装安全补丁,弥补系统漏洞;必须为服务器系统做好病毒及木马的实时监测,及时升级病毒库。如有异常,应及时处理。如果托管服务器出现设备故障或系统程序危害到其他系统的稳定和安全,信息办暨大数据协同创新中心有权责成用户停止该程序或整个托管主机的运行。紧急情况下,如影响到校园网络正常运行时,考虑到保障相关网络环境正常运行的其他必要因素,信息办暨大数据协同创新中心有权无条件先行中断托管服务器运行后,再通知托管方。

第十一条托管方所发布的信息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学校和上级管理部门制定的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得在站点和应用系统中出现任何广告和商业信息。不得在被托管服务器上进行与工作业务无关的网络行为(如开设代理服务器、对网络进行扫描、下载、挂升级软件、游戏等)。一旦发现上述情况,信息办暨大数据协同创新中心有权强行关闭服务器,责令托管方整改。情节严重的,应向学校报告;触犯法律或产生严重后果的,应向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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