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印发《陕西省教育厅2015年教育信息化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3-10      来源 :陕西省教育厅网站       作者 :      浏览量 :


陕教保〔20151

各市(区)教育局,韩城市、神木县、府谷县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按照教育部和我省《教育信息化建设十年发展规划》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省教育厅研究制定了《陕西省教育厅2015年教育信息化工作要点》,现予以印发,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陕西省教育厅

                                                 2015年3月3日


陕西省教育厅2015年陕西省教育信息化工作要点

    一、工作思路

    根据教育部和我省《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要求,结合我省实际,2015年教育信息化工作将以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为重点,按照“统一顶层设计、规范建设标准,业务部门牵头、技术部门保障”的原则,全面加快我省教育信息化建设和应用进程。

    二、工作方式

    进一步指导各地深化对教育信息化的认识、转变思想观念,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工作督导,建立和完善符合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律的管理体制及工作机制;探索以教育信息化手段破解热点难点问题、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的方式方法,有效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总结提炼信息化环境下的教学应用新模式,并加以推广应用;坚持政府统筹、鼓励多方参与,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发挥地方、学校和社会作用,形成协同推进教育信息化的良好环境。

    三、工作目标

    一是建立健全教育信息化管理体制机制。2015年基本完成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学校教育信息化管理机构的标准化建设和验收评估。

    二是加快缩小区域、城乡、校际间信息化基础设施差距。以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为重点,年底前农村学校接入宽带互联网比例达到90%,学校班均出口带宽不小于1M;城镇学校接入宽带互联网比例达到100%,学校班均出口带宽不小于2M;农村学校普通教室多媒体教学设备普及率达到30%以上,城镇学校普通教室多媒体教学设备普及率达到70%以上;高等学校全校师生人均出口带宽每千人不小于100M,普通院校主干带宽不小于1G,本科院校主干带宽不小于2G;高校教师拥有备课、授课必需的信息化教学终端设备,学校建设了能够满足现代教育教学需要的网络多媒体教室。

    三是积极推进教育管理业务系统建设。2015年按照教育部整体安排,完成中小学校学籍、学前教育、教职工、校舍安全、学生资助系统建设;启动教育机构管理系统、民办教育管理系统、中小学安全教育和管理系统、基础教育过程评价监测系统、教师职称评定和培训系统管理等我省特色管理系统建设,逐步完善我省教育基础数据库,逐步开展利用大数据分析支持行政决策应用。

    四是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积极推动“陕西教育人人通综合服务平台”的应用工作,完成区域规模化应用试点,到2015年9月,为全省80%的中小学教师开通网络学习空间,年末达到90%以上,并逐步向学生和家长开放,探索利用平台和空间开展教学、学习活动的有效方式。

    五是培育和推广典型,以点带面、全面推动教育信息化工作。分级开展基于信息化环境下的“微课程”教学大赛活动,推动教育教学模式创新。到2015年底,确立10个左右的教育信息化示范点,并打造一批智慧校园和人人通平台应用示范学校。从2015年起,每年培训20%的教师,用5年时间完成对全省中小学教师和电教人员的全员培训。

    六是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加强教育系统信息技术安全的统筹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工作机制、完善防护体系。

     四、重点工作

   (一)督导全省教育信息化管理体制建设。

    开展教育信息化专项督导检查,督促各地、各高校按照《关于开展教育信息化管理机构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陕教保〔2013〕8号)要求开展机构标准化创建工作,形成督导报告并及时通报。完善教育督导内容和相关评估指标,将教育信息化工作纳入常规教育督导范畴。

   (二)完善教育信息化经费投入机制。

    设立专项资金,支持“三通两平台”建设与应用。推动各地、各高校建立经费投入的长效机制。

    探索建立引入社会资金参与信息化建设的投入机制,一是建立“政府规范引导,企业建设运营,学校购买服务”的机制,研究出台购买服务的财务管理制度,采用“企业先期投入、学校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展建设工作。二是将信息化作为学校办学基本条件,纳入我省全面改薄项目重点内容。三是对于建设工作较好的地区,省级在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中予以重点支持。

   (三)推动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和数据融合。

    依托省信息化中心,全面完成省级教育数据中心建设,相关业务处室牵头做好教育部统一开发的新建重点管理信息系统的部署、培训和应用工作;针对我省实际,由各业务处室提出应用需求,组织开展一批我省特色应用系统建设,加快实现全省各级各类教育学生、教师、教育机构、校舍安全、学生资助、由教育行政部门颁发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学校和教育培训机构等数据入库,并按照统一的数据标准,实现各类管理数据的交换共享,形成集中统一的全省教育基础数据库,为教育行政决策提供准确依据。制订及完善各应用系统和教育基础数据的使用管理办法,做好各业务系统的应用与技术支持服务工作。

    积极推动高校数据融合。按照国家和省颁标准,整合完善在建系统,改造已有系统,逐步建成类别齐全、数据准确的校园管理基础数据库,研究开展大数据分析和决策支持应用工作,为形成全省数据标准统一、共建共享的高校教育基础数据库打好基础。

    (四)巩固深化“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项目成果。

     落实以县为单位组织教学的要求,组织信息技术相关专业大学生到边远地区开展志愿服务基层教师活动,帮助教学点教师提升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持续更新改进并适时推送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加强技术支持服务和应用检查,总结形成一批典型应用案例,通过“中心学校带教学点”等教学组织模式,推行与中心学校同步课堂,实现每个教学点都能充分利用已配设备和网络资源深入开展教学活动,提高教学点教育教学质量。

   (五)推进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融合应用。

    继续完善覆盖全省基础教育各学科各学段通用的优质教育资源。

    在“陕西教育人人通综合服务平台” 试点应用的基础上,推动平台的规模化应用试点,督促和指导各地、各学校组织教师和学生做好网络学习空间的开通及应用工作,积极探索基于平台和空间的教学应用新模式,提升一线教师备课、授课效率和质量,推动教育水平提高。

    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数字化精品课程资源建设,支持国家级和省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加快数字化校园建设,推进数字化专业教学工具、管理工具、协作交流工具的应用,引领教育教学改革。

    推动信息技术与高校课程教学的深度融合,设立一定数量的教改项目,探索信息技术与教学深度融合的模式和方法,培育优秀示范案例。推动高等教育课程的数字化改造,研究探索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实现高校学分互认机制和课程资源共建共享的长效机制,推动优质课程的建设共享。

    分级开展基于信息化环境下的“微课程”教学比赛活动,推动教育教学模式创新。研究出台教师上传自制优质教育资源与教师继续教育学分转化办法,分级开展教师自制上传资源评优活动,并将评选结果和教师评优、职称晋升相挂钩,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机制建设。

   (六)组织开展教育信息化相关课题研究。

    开展信息技术教育管理和教学改革专项课题研究,探索和解决教育信息化发展与应用中的关键问题,引领教育信息化科学发展和应用创新。一是在学校及有关单位申报和研究教育信息化工作科研专项里评审立项一定数量课题的基础上,鼓励学校及有关单位进行信息化科研,在申报的基础上,通过评审优先列入科研计划。二是在基础教育教改项目中设立信息技术教学应用改革专项课题,带动课程资源共享和教学应用创新。三是完成“陕西省教育信息化综合评价体系研究”、“基于大数据的高校数据整合模式和机制研究”课题的研究和成果转化。

   (七)做好教育信息化示范点创建工作。

    指导各地、各高校通过教育信息化试点,探索深入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新模式,开展信息化试点专项评估工作,提炼一批典型案例,推广一批典型经验,确立10个左右的教育信息化示范点。打造一批智慧校园和人人通平台应用示范学校。

   (八)加大教育信息化培训力度。

    组织实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开展中小学校长信息化领导力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服务能力培训,指导各地开展本地区教育信息化培训工作。

    积极开展中等职业学校管理人员和教师信息化技术应用培训,着力提升中等职业学校管理人员和一线教师的信息化技术应用水平。组织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教育息化教学大赛。

    指导高等学校做好教师信息技术与学科的深度融合培训。加强高校中青年教师的网络培训工作,积极探索、建立适应高校教师的开放、灵活、便捷的培训模式。

   (九)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

    建立教育系统信息技术安全统筹领导体制、工作机制、管理制度和保障机制,做好网络与信息安全顶层规划和设计,研究制定政策措施及标准规范,建立督查与通报机制。依托省政府信息化中心做好硬件和网络环境安全建设与维护,相关业务处室保障各自业务管理系统应用过程中的数据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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